划拨土地如何过户?

2025-06-27 16: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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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回答2:

划拨土地需要交纳出让金以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

回答3:

划拨土地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并为理相关手续才能过户!

回答4:

划拨土地未经批准,购房合同有效吗?如何办理过户?

回答5:

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具体步骤如下: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
3、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