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信则有不信则无。你总不能指望房东(或中介)说,“这房子死了人,房东不想住了,想转给个倒霉蛋接盘”吧?而说“房东出国”,一是表示我很急,急到马上要去赶飞机,所以价格很“便宜”;二是表示,这房子风水好,我住了没两天就有国外亲戚让我去移个民顺便继承万贯家产,如果你买了住进去,说不定也会有远方大姨妈或父母隔壁邻居要找你去继承家产哦。
我认为房东把房产证给你,并说这房子以后是你的。
不客气讲他的话是不负责任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有规定房产只有本人带有效证件到房地产管理局才可办理过户。
他不办过户,只把他名字的户产证给你。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只让人感觉事情不合情理。
所以你也暂时还是租住他的房。其他事必须等他回国当面协商为理。
这个肯定要和房主联系的呀,正好借这个机会把所有事情都办好,一举两得的事情
像这样的东西一般肯定都是房东本人去跟你办理证明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或者说你只能是问问相关办理事情的单位,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能办理?看如果房东出具一份证明,然后给你邮寄回来能不能呢?
我觉得既然房子不是你的,你还是联系原来的房东比较好,毕竟房子是对方的,出入卡也要对方办理才可以。既然是赠予的,刚好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你!可以问问律师,需不需要赠予协议,怎么样才可以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