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商河农村宅基地去哪里申请

2025-06-27 16: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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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上报至镇政府审查,有国土局最终审批发证。
根据《济南市市区村民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
四、村(居)民新建住宅,按以下程序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一)申请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按照15号文的规定履行审核、讨论和公示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书面申请、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材料、公示图片、建筑方案等资料一并报镇政府。
(二)镇政府受理后,对村(居)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同时,对村(居)民住宅建设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镇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将书面审查意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所在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三)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申请宗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区政府批复后,由镇政府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和宅基地申请人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
村(居)民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参考信息来源:http://www.mlr.gov.cn/tdgl/tdsp/201310/t20131015_12816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