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 卖方需要 结婚证 。 房产过户 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 身份证 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产证 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 买房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 单身证明 )。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 抵押权 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7、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