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我不知道您这个项目的招标人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政府采购行为,那还是有机会追究责任的。
如果您是投标方,
我不知道您作为投标人,废标的情况发生在哪个阶段。
是发生在投标文件收集中?还是评标过程中?
按照您说的情况,只有这两种情况可能性比较大,
要么就是投标文件制作未按法律要求密封之类的,要么就是评标标准里有比较共性的标准您的投标文件没做到。
当然,如果您可以掌握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废标的原因,责任在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可以直接向政府采购中心申诉。直接热线电话就可以申诉,当然前提是政府采购项目。
但是如果是市场招投标行为,或者是政府机构进行的自行采购(自行采购不属于集中采购,可以由政府机构自行组织招投标,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那楼主您需要更多的证据,向该机构投诉。
总结下:楼主也许接触的比较少,像这种情况很简单的,如果你的确行之有道,走正道的,有时间投诉,不管有没有结果,私人企业向最高层反应,政府机构向相关管理部门反应。如果道理都说清楚了,还是没结果,放弃,何必一棵树上吊死,整个市场在等着你。
招投标项目,相比较市场,政府这块的确管的比较严,毕竟对市场而言,是个新规矩,政府采购法修正案草案这个月才刚刚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如果审定,那新的政府采购法就会颁布施行。
正常来说不会因为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原因导致废标,能具体说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