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生”
林志伟是虎门人,1950年,从澳门国民学院毕业的他来到了中堂,一年后,他成了中堂中心小学的老师。
1978年,中堂要办体校,林志伟被委任为中堂体校的校长。那时学校的条件非常简陋,学生要自己带米到学校,并且在学校自己种菜解决生计。为了补贴办学经费,改善教学设备和学生伙食,林志伟拿出一个月的工资作本钱,做起了塑料废品收购生意。用两毛八分钱一斤的报纸做成纸袋,以四毛钱一斤的价钱卖给供销社,赚取差额。
经过他将近五年的努力,教学设施及学生伙食得到很大改善。和别的学校相比,体校的伙食在当时算得上“奢侈”,一天三顿饭都有肉吃,每周还至少让学生享受一顿“盛宴”。
60岁下海经商
1988年,林志伟快60岁,他办了退休手续,离开工作了近40年的讲台,开办起了一家钢材贸易公司。
1993年,这个公司的生意已是风生水起。林志伟安排大儿子在香港注册并开办“日之泉”纯净水厂。他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水的要求也将逐渐提高;另外,水是快速消费品,不管市场怎样变化,谁都要消费,也都消费得起。
林志伟觉得,办纯净水厂必须有强大的物流支撑,而做钢铁贸易时,他已积累了丰富的物流和贸易经验。因此,在做纯净水的同时,钢铁贸易也在继续做,而且越做越大。“纯净水厂亏本,由钢铁贸易来补。”林志伟说。
“做生意的最大技巧就是讲信誉,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树立个人品牌。”林志伟说,他没有违反过任何一份生效合同。现在,日之泉集团属下的多家公司统一使用日之泉品牌,产生了品牌共振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