裱画案又称“案子”、“裱台”或“裱画工作台”,古称“太平案”。新画托心、托料、染色、覆背、砑装,旧画洗心、揭裱修复等,几乎每道工序都离不开它,案面有两种:
一种是朱红色大漆罩面,宜选用质地较硬、无疤、无虫蛀的杉木或黄菠萝木等陈旧不易变形的木料。红松木也可以。经过严密的接缝、刨平,使整个台面平整,采用四周加固边框、台背面加撑等措施,以求牢固。四边最好制成圆弧形,以便使超过台面的裱件不至于因棱角而折伤。然后,逆木料接缝披麻或裹布在上面刮灰、研实,如此反复几遍,使台面保持平整,待阴干后,用桐油浸透后,再单刷大漆四至五遍。不能风干,必须干湿适度,干后再刷,经过多层上漆后,才能使用。
裱画案的支架最好做成橱柜式,里面可以存放装裱材料和工具,避免裱画室凌乱。
裱画案的高度,可因人而异,以使用方便为原则。一般为85-90厘米左右,即到一般人的腹部为宜。
裱画案的大小,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设计。一般长不得小于200厘米,宽不得小于100厘米。厚度为9—13厘米。
大漆裱画案,表面光滑而有一定的涩力,耐酸碱,不怕热水浸烫,适用于旧画揭裱中各种工序。
另一种是油漆案子,造价低廉,工艺简单,规格可以小一些。一般推荐选用九层板,这种板材不易变形,而且不小心扎眼后,在刷浆受潮的时候,不会因为针眼进水从而发生鼓胀的现象。买回后应刮泥子,抹平,用砂纸磨光,然后在光面刷红油漆三遍(或喷漆)即可使用。或"A"字形铁木结构作为支架,既快又方便,适于小型装裱店和个人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