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趁现在他们都还健在的时候,把房子过到你自己的名下,也就是点税费, 继承基本不可选,如果加名字就更不行了 应为加名字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就算是你加了名字 他们走了过后只要是房产证上面有他们的名字就一样有继承税,所以得出的结论就是 把房子过户到你一个人的名下, 如果要是你们有兄弟姐妹的继承就更老火了 因为要是他们走了只要是子女都有继承权,一个不让都会闹矛盾,我做房产4年这样的事情见的太多了 过户成你一个人的名字是最为妥当的 希望能够帮到你
建议是,乘着老人都活着,现在就以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你,办理全部只有你一人姓名房本,
以后想卖掉,就卖掉好了,没有那个差额个人所得税20%。
办理加名字,你只是住房共有人,拥有部分产权,不是全部,老人故去,还是需要办理继承。
赠与过户和继承一样,以后你相卖掉住房,也是有20%个税缴纳。
继承没有大税。只有三二仟的小税。
看是直系继承还是非直系继承。
直系再卖没有20%的个税。非直系就有。
建议现在直接把房产整体买卖过户到年轻的人名下。这样以后不用办继承再卖。
而且如房产证已满五年的,买卖过户总体费用也就是房产总价的1.8%左右,也不是太高。过户后又可开始重算五年期,以后满五年后再卖,税费也一样,不用象未满五年的高。
所以建议早过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