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与前妻生有一个女儿,再婚后生有一个男孩,十年后又生有一个孩子,请问我的情况计划生育是按三

2025-06-28 09: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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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在再婚后的生育是经过当地计生部门批准的,那么,你十年后再生的一个孩子只属于多生一胎。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只能按多生一胎计算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