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香港警察的“刑事侦查”部门,于1983年起已经不叫做C.I.D.的了,1983年香港警察队的重整架构,撤销了C.I.D. (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t.) “刑事侦缉处”,将“刑事侦查”部门归入去“行动处”内,是“行动处”内的一个分支部门,叫“刑事部”( Crime Wing )。再于90年代的一次警队重整架构,香港警队成立了新的「刑事及保安处」,再将“刑事侦查”部门归入目前的「刑事及保安处」的“处”级单位,是归入这个“处”下的一个部门,亦叫“刑事部” ( Crime Wing ),由一个助理警务处长(刑事)领导。但是时至今天,CID虽已经是一个老旧的名称,香港市民、甚至香港警察都是习惯性的沿用这个历史上的叫法 。
CID是香港警察的“刑事侦缉处”的英文简称,成立于1923年。在1983年之前,香港警察队的刑事侦缉职能由“刑事侦缉处”(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简称CID)负责。然而,1983年香港警察队的重整架构,撤销了C.I.D.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t.) “刑事侦缉处”,将“刑事侦查”部门归入去“行动处”内,成为“行动处”内的一个分支部门,叫做“刑事部”(Crime 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