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满足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条件;
通过综合评估;
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
延展回答: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发布了《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指引》在总结分级基金管理运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了分级基金份额折算、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等工作,是贯彻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更加重视和防范市场各类风险、切实推进基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指引》以“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为理念,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投资者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的风险警示安排等内容,是保障基金市场平稳运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应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暂停接受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分拆合并申报,或者实施停复牌。
明确投资者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并要求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在开通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权限前需通过会员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自2017年5月1日起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之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自2017年5月1日起,上交所、深交所的《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正式实施。根据新规,投资者要开通分级基金权限,必满足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分级基金开通权限的条件
1、需满足最近20个交易日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30万
其中证券类资产包括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注: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营业部现场临柜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