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作为一个工作场所,对于工作的人来说是一个公共场所,工厂有安保义务。如果工厂没有尽到安保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叫你弟也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