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想跟我离婚但是她不要孩子怎么办?

2025-06-27 16: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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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就交由法院去判决。在正常情况下,法院会看双方的生活条件,看看哪一个可以给孩子更好地生活和发展。不过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大多数会直接判定给母亲。

当然,就算孩子最终的抚养权归自己,这也可以接受,毕竟孩子是自己的亲骨肉。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对方索要抚养费,这是对方不可逃避的责任。如果对方不给的话,那就向法院去起诉。个人建议自己主动养孩子,对方不想要,孩子判给对方可能会吃亏或者被虐待。

 

1、由法院宣判

人们在离婚的时候,往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是起诉离婚。在前者里面,必须要讲清楚孩子的归属权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那就交由法院去判决,看看孩子跟着哪一方可以获得更好的生活。

这个时候基本判定条件是家庭状况,除非说有特殊情况,孩子不适合跟着一方生活。像是传染病一类的,法院肯定不会主张判决。另外就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希望母亲抚养。具体怎么判,就要看各自的情况了。

 

2、索要抚养费

因为父母离婚,和孩子之间的抚养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所以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要按时给到抚养费。同时也享受探视权,可以定期去探望孩子。除非说对方不想要,或者自己不想去看孩子,这个时候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才算和孩子没有太多生活中的联系。

换句话来说,抚养孩子的一方只是生活上可能会出现一些麻烦,在实际的金钱付出中,双方其实是差不多的。哪怕对方不想要孩子,也必须在生活上给予一定帮助。

 

3、孩子也是一种投资

说句不好听的话,孩子本身也算是一种投资,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只要正常教育抚养,孩子长大后肯定和自己比较亲近。自己的付出,完全可以获得等价的回报。既然付出和回报在一定情况下,是成等比例的,而彼此之间又有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与其等法院判卷,还不如直接争取抚养权。

要知道,两个人离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不仅从小缺少一份爱,而且还有可能受到旁人的冷眼。为人父母应该尽力去爱、去弥补,而不是想着如何抛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