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2】出嫁女在夫家如果没有分给承包地,在娘家的承包地使用权不能收回。由出嫁女继续使用。
如果你出嫁前就分到了地,那么土地权在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