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就是谁的。如果当事人几年前购买的民房,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对方反悔,依法是可以的,这没有办法。当事人可以就原房及添附部分和信赖利益损失另行进行起诉。法律链接:《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