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书法作品由正文和款识构成。正文有三种外观形式:1、纵有行,横有列;2、纵有列,横无行(或纵无列,横有行);3、纵无行,横无列。款识中,字体小于正文字体,书体可与正文保持一致或有区别,风格与正文协调。 从微观讲,书法应讲究字的线条、结构与整幅作品的章法和情感。
书法作品分软笔和硬笔,即毛笔和钢笔等,还分“体”,如楷书、隶书、行书、草书、篆书、燕书等等。 立体感是中锋用笔的结果。中锋写出的笔画,“映日视之,画之中心,有一缕浓墨,正当其中,至于折处,亦当中无有偏测。”这样,点画线条才能饱满充实,浑厚圆润。因而,中锋用笔历来很受重视。但是,我们还注意到,在书法的创作中侧锋用笔也随处可见。除了小篆外,其它书体都离不开侧锋。尤其在行草书中,侧锋作为中锋的补充和陪衬,更是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