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根据《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单身未婚人士不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市辖十区,不含从化、增城两市)城镇户籍(含单位的集体户口,不含蓝印户口)。
你好,入户广州目前有学历入户、积分入户、技能入户和积分入户四种方式,其中,基本条件是年龄小于50岁,持有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合法住所。购买广州社保半年以上(技能入户一年以上,积分入户四年以上,高职称有参保记录(1个月))。
**应届毕业生: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两年以上,需要提供入职、入学证明。
**学历入户:硕士学历只需提供参保证明。
**技能入户: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职称/技能一致。
**积分入户:积分达到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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