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什么”的意思。
长沙话,即长沙方言,属于新湘语。所谓长沙方言分布于长沙主城区和望城区、长沙县中南部以及宁乡市东北部所使用的语言(而且长沙县和望城区方言与城区方言略有区别)。至于宁乡市和浏阳市的方言则与市区差异较大,其中浏阳东部的方言还属于赣方言和客家方言,不能与长沙方言互通。长沙市区方言又与湘潭市区方言和株洲市区方言大体相同,故三者之间可以互通。
长沙方言的特点是古全浊声母字舒声字清化为不送气清音,是新湘语的代表方言。与官话古全浊声母字清化平声送气仄声不送气不同。以下几组字长沙方言声母相同:(情=尽)(桃=道)(同=洞),而普通话前者都是送气清音。
首先,长沙话老派(见《湘音捡字》1930年)中声母有23个,韵母有45个,声调6个。新派翘舌消失,声母20个,后鼻音消失,韵母39个,都少于普通话(普通话中声母22个韵母39个,声调4个)。
第二,长沙话没有北方话中普遍存在的儿化音。
第三,长沙话保留了入声,但是入声韵尾消失。例:以下每一对汉字,在普通话里发音和音调是相同的,而在长沙方言中音调是不同的。 “衣”和“一”, “巴”和“八”,“妻”和“七”,“乌”和“屋”,“蔬”和“叔”。在长沙话中,以上每对汉字中的第二个都发入声。
第四,古代汉语中的全浊音在长沙话中发不送气的清音。下列每组字发音上完全一样,而只是在声调上有区别: 牌—败 同—洞 葵—贵 桥—轿 瓷—自 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