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泳联每个协会均有资格申请派出2名国际A级裁判,该裁判需为2006年国际泳联花样游泳裁判名单上所列人员。
国际泳联花样游泳技术委员会将指定:东道主:1名裁判和5名后台裁判
其他协会:14名裁判,2名后台裁判,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