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督促有关执法单位加大对全县种子和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种子和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支持合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杜绝和预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瓜州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农牧、工商、质监、物价4个执法部门,从2月18日开始,以《种子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为重点,对全县种子和农资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这次检查分自查、检查、汇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采取执法单位自查与联合集中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集中座谈与走访征求意见相结合,督促落实监管措施与现场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全县种子、农资经营单位及门点,对种子和农资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共走访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农户3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3场次,广泛征求了各方面对种子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经检查,全县种子和农资经营户共92家,其中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委托经营证的52家。95%的农作物种子由新亚种苗公司、新天地农业科技公司等12家公司提供;90%以上的农资产品主要来自酒泉巨龙公司、县农资公司和兴农公司三大主营公司,涉及化肥品种57个。检查组认为,近两年来,县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种子和农资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使假冒伪劣种子、农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有效整治,种子和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呈现出了货源充足、经营有序、质量可靠的良好态势。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1、完善管理机制,种子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县种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了种子市场管理力度。一是强化证照管理。依据《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证条件,对申请办证单位的资金、仓储场所、技术人员、检验设备等进行实地查验,严格把关,报农牧局审批办理。同时,对各种子经营单位的分支机构和委托代销门点的证件也进行了审核,取缔不够资质的经营门店56家,严格了种子经营办证程序。二是实行种子准入制度。为严把种子调入关,提高调入种子的质量,县种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种子市场准入制规定》,确定了调种的生产加工企业、种子品牌及品种。要求具有调种资格的单位,调种前先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调种,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种子进入我县市场。三是建立了种子质量检验制度。要求种子经营单位在调种后3日内向县种子管理部门申请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进一步保证了种子质量。四是建立了《种子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县种子管理部门对年内发生种子质量诉讼案件达3起以上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吊销其《种子经营许可证》,委托代销点年内发生种子质量投诉案件达3起以上者,取消其种子委托经营资格,有效约束了种子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五是实行经营门点考核评比制度。与种子经营门点鉴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平时检查和考核情况,对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为“优”的经营门点,评为《种子质量信誉门点》,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经营门点,取消其经营资格,提高了种子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信誉度。通过以上措施的采取,预防和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促进了我县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断好转。
2、加大监管力度,农资经营行为不断规范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经常性地开展农资市场整顿,加大了监管力度。一是落实“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要求经营单位和个人认真记载统一发放的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保存整理好进货发票,向购买方出具销货发票、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信用卡,使进货渠道、销售对象一目了然,并向农民承诺了质量,规范了农资供应方的行为。二是实行了包干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采取“工商所包辖区,巡查组包乡镇,巡查人员包村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配强了监管力量,明确了监管责任,确保了种子、农资市场的监管成效。三是推行并落实了《种子留样备份制度》。对各种子经销点经营的各类种子留样备份230份,并与经营户签订了《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督促经营户公布《诚信经营承诺书》,提高了种子、农资经营户的诚信意识。四是扎实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查产品标识、商标、包装、厂名,以及有无冒用生产厂地的问题;查含量是否与外包装一致;查保质期是否真实;查种子来源和渠道。检查中,没收了小批量的过期蔬菜种子和变质农药,对1户无照经营农资和2家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户给予了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3、加强质量监督,有力确保了农资质量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坚持“打防结合”的工作思路,一是对各农资销售单位实施了《进货报检和销售登记制度》,要求各农资销售企业将其农资产品的品种、数量、购货人及住址等详细情况定期上报。各销售网点在进货前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供法定质检机构的质量证明文件,形成了对农资产品长效、动态的监控机制,有效地预防了农资销售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事件的发生。二是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推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选择重点乡镇安排质量打假联系人,设立农资打假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获取农资销售中的违法信息,预防了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三是完善了《农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后的产品检验、召回、查处等具体措施。同时,县质监局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资产品逐个在网上进行了核实,并配合市质监所抽检了28个农资产品,其中化肥21个,地膜7个。经市质监所检验,发现有1个化肥品种水份超标,2个地膜品种横向拉力不够,已封存待进一步调查。检查中,对瓜州1家农膜超前标注生产日期和县城1家化肥未标注质量安全标识的经营行为予以了封存和处罚。
4、落实物价政策,增强了价格透明度
物价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有关精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价格管理,一是积极落实返税、补贴、限定最高出厂价、差率控制、优惠运价等稳定农资价格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为。二是通过检查明码标价,规范商品标签,核对进销货发票,有效预防了哄抬农资价格,防止了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经检查,各农资经销点都由三家主营公司统一送货上门,保证了各供销点农资价格的总体统一,无乱加价现象。大部分经营门点都备有黑板、广告牌、标明了所经营农资的品种和价格,有的还打印发放给农民,增强了价格透明度。
5、强化宣传引导,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为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与乡镇配合,在加大对种子和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的同时,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国家对种子、农资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农民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三是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各乡镇设立打假联系人,建立信息卡,鼓励各级干部、广大农户及时举报无证无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农资经营中的不法行为。四是与乡镇配合,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在农资产品销售旺季,抽调精干力量深入乡、村、组,向农户宣讲购买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及时查处各农资销售点发生的质量、价格等问题,组织农民学习农资产品质量自检自测等基本常识,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防范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农民购买力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棉花种子每吨价格上涨2500元,上涨53.2%,磷酸二铵上涨50%,复合肥上涨47.8%,过磷酸钙上涨47.05%,尿素上涨11.8%,地膜上涨7.8%。受此影响,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2、经营户证照管理还不够规范,监管工作还有死角。个别经营门点超范围经营,经营审批手续逾期不进行审验,经营户仓库中个别还有少量过期种子和农资产品。有的没有悬挂种子委托经营证书,不严格执行经营台帐登记制度,种子、农资摆放比较混乱等。
3、价格公示不够到位,价格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受农资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农户对农资价格是否严格控制在7%的进销差率以内存有疑惑。个别经营门点只公示了所经营的部分农资产品的品种和价格,有的没有价格标签或有些产品价格标签填写不规范。
4、小宗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虽然重视了对大宗种子和农资产品的监管,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蔬菜等小宗种子、农资的质量监督,仍有个别经营门点存在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等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5、化肥品种过多,群众难以选择。全县共有57个化肥品种,不同厂家、不同品种其氮、磷、钾的有效含量高低不一,根据地力配肥又无科学依据,农户盲目购买的行为依然存在。
四、意见和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保护农民利益。农牧、工商、质监、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树立长期监管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种子、农资市场规范有序,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规范证照管理,杜绝监管死角。农牧、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种子、农资经营户证照办理、变更等手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清仓查库工作,使假冒伪劣种子、农资在我县没有立足之地。
3、执行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物价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门点的价格公示制度,增强农资产品价格透明度,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乱涨价等违法行为。要跟踪检查种子、农资产品的价格差率,确保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并予以公示和说明。
4、强化质量监督,打击假冒伪劣。质量监督部门要继续落实好《进货报检和销售登记制度》、《农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质量打假联系人》制度,全方位地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电话,预防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免检产品、经检验合格的农资产品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为农户选购提供必要的依据。
5、严格办证审批,保证种子质量。种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严格《种子经营许可证》、《委托经营证》的审批,对申报办证单位和个人的资质条件要认真审查,防止过多过滥问题的反弹。同时,对种子经营门点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统筹兼顾,加大小宗农作物种子的检查力度,严把调种、质检、销售关,确保种子质量。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种子、农资经营户开展相关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其经营服务水平。
6、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维权意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把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工作的重点,专项执法检查与群众普法教育、维权知识教育紧密结合,管理经营行为与教育引导群众同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切实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
7、检测土壤肥力,避免盲目施肥。建议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土壤肥力普查工作,详细掌握我县各个乡镇土壤养份状况,并多方位地向群众公布检测结果,做到科学施肥,努力把土地的产出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不知有没有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督促有关执法单位加大对全县种子和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种子和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支持合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杜绝和预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瓜州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农牧、工商、质监、物价4个执法部门,从2月18日开始,以《种子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为重点,对全县种子和农资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这次检查分自查、检查、汇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采取执法单位自查与联合集中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集中座谈与走访征求意见相结合,督促落实监管措施与现场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全县种子、农资经营单位及门点,对种子和农资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共走访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农户3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3场次,广泛征求了各方面对种子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经检查,全县种子和农资经营户共92家,其中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委托经营证的52家。95%的农作物种子由新亚种苗公司、新天地农业科技公司等12家公司提供;90%以上的农资产品主要来自酒泉巨龙公司、县农资公司和兴农公司三大主营公司,涉及化肥品种57个。检查组认为,近两年来,县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种子和农资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使假冒伪劣种子、农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有效整治,种子和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呈现出了货源充足、经营有序、质量可靠的良好态势。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1、完善管理机制,种子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县种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了种子市场管理力度。一是强化证照管理。依据《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证条件,对申请办证单位的资金、仓储场所、技术人员、检验设备等进行实地查验,严格把关,报农牧局审批办理。同时,对各种子经营单位的分支机构和委托代销门点的证件也进行了审核,取缔不够资质的经营门店56家,严格了种子经营办证程序。二是实行种子准入制度。为严把种子调入关,提高调入种子的质量,县种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种子市场准入制规定》,确定了调种的生产加工企业、种子品牌及品种。要求具有调种资格的单位,调种前先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调种,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种子进入我县市场。三是建立了种子质量检验制度。要求种子经营单位在调种后3日内向县种子管理部门申请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进一步保证了种子质量。四是建立了《种子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县种子管理部门对年内发生种子质量诉讼案件达3起以上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吊销其《种子经营许可证》,委托代销点年内发生种子质量投诉案件达3起以上者,取消其种子委托经营资格,有效约束了种子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五是实行经营门点考核评比制度。与种子经营门点鉴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平时检查和考核情况,对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为“优”的经营门点,评为《种子质量信誉门点》,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经营门点,取消其经营资格,提高了种子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信誉度。通过以上措施的采取,预防和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促进了我县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断好转。
2、加大监管力度,农资经营行为不断规范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经常性地开展农资市场整顿,加大了监管力度。一是落实“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要求经营单位和个人认真记载统一发放的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保存整理好进货发票,向购买方出具销货发票、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信用卡,使进货渠道、销售对象一目了然,并向农民承诺了质量,规范了农资供应方的行为。二是实行了包干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采取“工商所包辖区,巡查组包乡镇,巡查人员包村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配强了监管力量,明确了监管责任,确保了种子、农资市场的监管成效。三是推行并落实了《种子留样备份制度》。对各种子经销点经营的各类种子留样备份230份,并与经营户签订了《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督促经营户公布《诚信经营承诺书》,提高了种子、农资经营户的诚信意识。四是扎实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查产品标识、商标、包装、厂名,以及有无冒用生产厂地的问题;查含量是否与外包装一致;查保质期是否真实;查种子来源和渠道。检查中,没收了小批量的过期蔬菜种子和变质农药,对1户无照经营农资和2家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户给予了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3、加强质量监督,有力确保了农资质量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坚持“打防结合”的工作思路,一是对各农资销售单位实施了《进货报检和销售登记制度》,要求各农资销售企业将其农资产品的品种、数量、购货人及住址等详细情况定期上报。各销售网点在进货前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供法定质检机构的质量证明文件,形成了对农资产品长效、动态的监控机制,有效地预防了农资销售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事件的发生。二是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推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选择重点乡镇安排质量打假联系人,设立农资打假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获取农资销售中的违法信息,预防了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三是完善了《农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后的产品检验、召回、查处等具体措施。同时,县质监局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资产品逐个在网上进行了核实,并配合市质监所抽检了28个农资产品,其中化肥21个,地膜7个。经市质监所检验,发现有1个化肥品种水份超标,2个地膜品种横向拉力不够,已封存待进一步调查。检查中,对瓜州1家农膜超前标注生产日期和县城1家化肥未标注质量安全标识的经营行为予以了封存和处罚。
4、落实物价政策,增强了价格透明度
物价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有关精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价格管理,一是积极落实返税、补贴、限定最高出厂价、差率控制、优惠运价等稳定农资价格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为。二是通过检查明码标价,规范商品标签,核对进销货发票,有效预防了哄抬农资价格,防止了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经检查,各农资经销点都由三家主营公司统一送货上门,保证了各供销点农资价格的总体统一,无乱加价现象。大部分经营门点都备有黑板、广告牌、标明了所经营农资的品种和价格,有的还打印发放给农民,增强了价格透明度。
5、强化宣传引导,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为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与乡镇配合,在加大对种子和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的同时,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国家对种子、农资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农民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三是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各乡镇设立打假联系人,建立信息卡,鼓励各级干部、广大农户及时举报无证无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农资经营中的不法行为。四是与乡镇配合,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在农资产品销售旺季,抽调精干力量深入乡、村、组,向农户宣讲购买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及时查处各农资销售点发生的质量、价格等问题,组织农民学习农资产品质量自检自测等基本常识,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防范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农民购买力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棉花种子每吨价格上涨2500元,上涨53.2%,磷酸二铵上涨50%,复合肥上涨47.8%,过磷酸钙上涨47.05%,尿素上涨11.8%,地膜上涨7.8%。受此影响,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2、经营户证照管理还不够规范,监管工作还有死角。个别经营门点超范围经营,经营审批手续逾期不进行审验,经营户仓库中个别还有少量过期种子和农资产品。有的没有悬挂种子委托经营证书,不严格执行经营台帐登记制度,种子、农资摆放比较混乱等。
3、价格公示不够到位,价格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受农资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农户对农资价格是否严格控制在7%的进销差率以内存有疑惑。个别经营门点只公示了所经营的部分农资产品的品种和价格,有的没有价格标签或有些产品价格标签填写不规范。
4、小宗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虽然重视了对大宗种子和农资产品的监管,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蔬菜等小宗种子、农资的质量监督,仍有个别经营门点存在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等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5、化肥品种过多,群众难以选择。全县共有57个化肥品种,不同厂家、不同品种其氮、磷、钾的有效含量高低不一,根据地力配肥又无科学依据,农户盲目购买的行为依然存在。
四、意见和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保护农民利益。农牧、工商、质监、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树立长期监管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种子、农资市场规范有序,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规范证照管理,杜绝监管死角。农牧、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种子、农资经营户证照办理、变更等手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清仓查库工作,使假冒伪劣种子、农资在我县没有立足之地。
3、执行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物价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门点的价格公示制度,增强农资产品价格透明度,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乱涨价等违法行为。要跟踪检查种子、农资产品的价格差率,确保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并予以公示和说明。
4、强化质量监督,打击假冒伪劣。质量监督部门要继续落实好《进货报检和销售登记制度》、《农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质量打假联系人》制度,全方位地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电话,预防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免检产品、经检验合格的农资产品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为农户选购提供必要的依据。
5、严格办证审批,保证种子质量。种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严格《种子经营许可证》、《委托经营证》的审批,对申报办证单位和个人的资质条件要认真审查,防止过多过滥问题的反弹。同时,对种子经营门点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统筹兼顾,加大小宗农作物种子的检查力度,严把调种、质检、销售关,确保种子质量。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种子、农资经营户开展相关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其经营服务水平。
6、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维权意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把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工作的重点,专项执法检查与群众普法教育、维权知识教育紧密结合,管理经营行为与教育引导群众同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切实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
7、检测土壤肥力,避免盲目施肥。建议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土壤肥力普查工作,详细掌握我县各个乡镇土壤养份状况,并多方位地向群众公布检测结果,做到科学施肥,努力把土地的产出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不知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