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有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 (五)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有,不开车就不用付任何责任